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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瑞京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钢渣尾渣产品第二次竞价销售公告
发布时间:Apr 11, 2025 阅读量:138

凉山瑞京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钢渣尾渣产品第二次竞价销售公告


凉山瑞京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对钢渣尾渣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欢迎具备条件且有意向的客户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主要内容

1、标的物名称:钢渣尾渣。

2、存放地点:凉山瑞京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和堆场。

二、要求

1、招标数量及执行要求:约2万吨,过磅后据实结算;要求中标单位每日(周末、节假日均正常提货)必须将瑞京公司生产现场的钢渣尾渣提完,并且每天在堆场提相应数量的钢渣尾渣(误差不超过5%),不能以任何理由影响瑞京公司正常生产,并遵从瑞京公司发货组织安排。

2、实物勘察时间为:20254119:00-202541517:0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

3、报名时间:2025411日~2025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

4、报名地点:西昌市经久工业园区瑞海公司营销部。

5、竞价时间:2025416日(星期三)上午11:00。

6、参加竞价的单位必须缴纳报名费:500/,售后不退。竞价保证金10万元/标(交瑞海公司贸易部,不计利息)。参与竞价的单位应在竞价前递交竞标文件和报名,未按要求递交文件,将被拒绝。

7、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竞价地点:瑞海公司一楼108竞价室。

8、执行期限:2025417日至2025430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必须是直接使用单位,且不能二次外销。

2、营业执照涵盖相关物资的生产经营。

3、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开户银行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留存)。

4、须具有相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环保手续(如环评报告及批复,复印件盖鲜章留存)。

5、运输、堆存、生产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如果堆场和项目地址不一致,还需提供堆场的租赁和环保手续),能够承担不可预见风险,不形成长期堆存,杜绝在运输过程中扬尘、抛洒。禁止在不满足条件的地方堆存,及时生产不形成新的固废堆存或排放。倒运车辆须满足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为“国五标准”(以西昌钢钒公司通知要求为准)。

6、如果非法人参加竞价,还需办理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鲜章。

7、提交承诺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鲜章。

8、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钢城集团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只能用一个公司参与竞价。

11、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加竞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为有标底竞价(不含税,不含过磅费1.5/吨,过磅费不含税);以最高出价为执行价,报价靠前的三家单位按总量的50%30%20%购买;若有单位弃权,依照报价高低顺序递推,报价靠前的两家单位按总量的60%40%购买。如果没有单位跟标,则最高出价单价按总量的100%购买。中标单位必须每天在瑞京公司现场和堆场按中标比例提货。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416日下午5点前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做货款使用)至瑞京公司。

3、货物买方自提,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中标单位按20000×中标比例×中标单价×1.13,一次性付清,于416日下午5点前缴纳至瑞京公司。

4、过磅费:中标单位按20000×中标比例×1.5×1.13,一次性付清,于416日下午5点前缴纳至瑞京公司。

5、中标后,中标单位与瑞京公司签订合同与保产协议,考核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如不按时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货款及过磅费,将全额扣除竞价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先生  18989265053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到我公司咨询。

附:环保承诺书



钢城集团凉山瑞海实业有限公司营销部

   2025年411

环保承诺书

 

凉山瑞京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此次参加贵公司钢渣尾渣产品竞价,我公司郑重承诺:

1、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的钢渣尾渣产品直接使用,不进行二次外销。

2、营业执照涵盖相关物资的生产经营。

3、提交的全部环保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自有(中转)场地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5、在运输、堆存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环保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全部承担,并无条件接受瑞京公司及西昌钢钒公司的一切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2025年